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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成亲VS和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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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菲菲漂亮的眸子,含着狡黠的笑意,「你想多了,我才不会带走!让你看看过把瘾就不错了!」

    子桑景煜:「常菲菲……」

    「嗯?」

    「你怎么这样!」

    她笑出声,鼓励他,「嘿嘿,少年,你还年轻,只要肯努力,别说一个了,就算十个,你也会拥有的!」

    没事儿就要给他多洗洗脑,发家致富指日可待。

    被洗脑成功的少年,「你说的对!」

    她鼓励,「那…你快回去研究赚钱方案吧!」

    子桑景煜摇着折扇,恋恋不舍的离开了。

    真好!

    又多了一个给她赚钱钱的人!

    常菲菲又摸了两把金黄的大金元宝,以前是她肤浅了。

    竟然会嫌弃钱财!

    摸着这么大的金元宝,她都要笑发财了!

    太快乐啦!

    **

    成亲那天。

    她的婚服是提前一天才被子桑景煜送回来的。

    看着裙摆被拆了缝,缝了拆的痕迹,总感觉是某个少年,在拿她的嫁衣练手。

    少女坐在镜子前,古红色的嫁衣,衬得镜中的少女,娇妍绝世。

    最后一根镂空金簪***如墨的秀发,常菲菲对着镜中的自己笑了笑。

    大红喜服她穿了不知多少次,但唯有这次,是属于她真正意义上的婚礼。

    婚礼繁琐多事,但她参与的很开心。

    就算是隔着头纱,给老王妃深深鞠了个躬,也没有影响她心情。

    以后,就要和她经常见面了呢!

    她……

    很期待!

    夜晚。

    子桑景煜推开婚房的门,迈了进去。

    婚房中的新娘果然没有老实坐那里等着他。

    少女坐在桌子旁边,漂亮的手拿着金色的狼毫笔,在那里奋笔疾书,也不知道在写着什么。

    新婚之夜,这样的情景也让他很是惊奇。

    「菲菲,你在写什么呢?」

    常菲菲抬起头,喜服的映衬下,显得她更是肤如凝脂,美艳的不可方物。

    又问了一遍:「你在写什么?」

    「和离书。」

    子桑景煜面色一变,每个字都仿佛从齿缝中蹦出,「大婚当天,你要和我写,和离书?」

    常菲菲笑容灿烂,和他解释,「好聚好散么,有了这个,以后有什么矛盾,直接离开就好了,避免了无意义的争吵和麻烦。」

    「再说了,你原本也没打算和我过一辈子,之前你说的应该是和我过两年?」

    子桑景煜下颌线紧绷,俊逸的眉头紧紧拧在一起。

    这话他当初说过不假,也确实没想过和她过一辈子。她这样的态度很好,日后少了纠缠,于大家都好。

    可是她为什么说的这么云淡风轻!

    这是不是表明,她的心很难打动!

    常菲菲伸出纤细的手指,抚平他皱起的额纹。

    「别老皱眉头吗,这样可不好,以后你这里。」她手指轻点这他的额心,「会提前长出皱纹的。」

    听到她语气中的嫌弃,「不是都说执之之手,与子偕老。不管我变成什么样子,你都应该爱我吗?」

    常菲菲的手,猛地收回。

    他pu她?一定不能给他惯出这样毛病!

    「怎么能这么说呢,你看你,除了美貌一无是处。如果,你连这张脸都保护不好,那你还有什么优点?」

    「都不如嫁给老皇帝,等他死

了,我就继承他的财富权利和美人儿!说不定还能效仿前朝赵太后,垂帘听政!」

    少年……

    咬了咬自己的后槽牙,「你可真敢想。」

    捡起桌子上的薄纸一看,「常菲菲,我真是小瞧你了。你说和离的话自己的嫁妆自己带走,这个没问题。那孩子呢?我的孩子你凭什么带走?」

    常菲菲佯装可怜,「你看,你不管怎样,还有那么多血脉亲人。我就不一样了。也许,这个世界上,我的孩子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和我有血脉牵连的人。」

    「而且,我有钱又聪明,你也不用担心孩子会和我受苦。」

    「你就这么想要孩子?」

    「我就是想要一个血脉上的亲人。」

    子桑景煜并不觉得有个孩子是个坏事,不管哪个时代,女人一旦有了孩子就有了牵挂。

    他并不介意她有他的孩子。

    如果九色花齐开,救醒怜怜。

    那么,这个孩子就当给她的补偿。

    「好,这点我同意。」

    大手一挥,他在和离书上写下了自己的姓名。

    子桑景煜。

    常菲菲很满意,当着她的面吹干了墨迹,叠好放到一个香樟木盒子里。

    锁上锁。

    将钥匙挂在脖子上。

    他们原则上现在并不能算夫妻了。

    但他们二人都不在意。

    子桑景煜捡起桌子上的盖头,递给她,「盖头还是要掀的,你坐过去,把盖头盖上,我要亲自掀。」

    她倒是觉得没必要,毕竟早就……

    不过他都已经大方的给她和离书了,她也不会在这小事上和他争辩。

    红色的盖头重新蒙上。

    她的眼神只能下瞥,一双红色的鞋子出现在她眼前。

    红鞋的主人拿着喜杆,将她头上的红绸挑起。

    一双多情的眼睛,毫不掩饰眼中的情欲。

    「菲菲,我保证只要你在王府一天,便是我的王妃,我一定会保护你,不管发生任何事情,都站在你身边。」

    男人的保证,常菲菲重来不信。

    但是她面上还是一片惊喜,站起身,环住男人的脖子。

    在他耳边问:「子桑云宁和老王妃与我发生冲突,怎么办?」

    「干什么受她们的气,我之前就说过,你是王府的女主人,你想怎么做,就怎么做。」

    「如果,你不开心,或者懒得应付她们。我们就搬出去住,不要因为她们,影响你的心情。」

    这样的回答,常菲菲才是真的惊喜,能这样回答的男人,绝对是少数。

    虽然,他能这么说,也是因为那两人和他本就不亲近。

    「时辰不早了,我们早些休息吧。」

    红烛熄灭。

    秋日的微风,卷起窗前的薄纱。

    床上的红帘放下,挡住里面欢愉的男女。

    次日。

    老王妃一脸不虞,昨日宾客多。

    她不好弄出事端,在客人面前失了颜面。

    婚礼上,她并没有做出什么,出格的事情。

    但并不代表着她不想做,好不容易憋到了今天,她没想到这两人,到真是敢明目张胆的赖床不起!

    这可是新婚第一天,需要敬茶啊!

    他们也太欺负人了!

    只可惜子桑景煜的院子她根本安排不进去人,让她毫无下手之地!

    即使她心里在恼,面上依旧让人看不出一丝恼意。

    她笑着催促:「潘嬷嬷,你

去看看,小王爷和小王妃起没起,如果没起的话,就让下人传一声,不用着急,我们等得。」

    「是。」

    常菲菲和子桑景煜睡到自然醒。

    但他们都不是什么守规矩的人。

    原本子桑景煜还是有规矩的人,但自从遇到常菲菲后,那些束缚人的规矩,他也就在外人面前装一装。

    现在,他也懒得装了。

    看着高高挂起的红日,已经吃过早餐的常菲菲,伸了个懒腰。

    「我们还要去吗?」

    「走吧,怎么也要去一趟啊。」

    常菲菲也不在乎其他人的目光,直接挽着男人的胳膊。

    她的行为举止并不规矩,但一举一动看着就让人心生喜欢和向往。

    她在王府也生活了十多年,自然对这王府的一切非常熟细。

    包括府里的每一个下人。

    以前欺负过她的仆人,都深深地低着头,生怕引起她的注意,再回想起以前糟糕的过往。

    常菲菲自然没那么善良,可以当做以前的事情没发生过。

    真好。

    看着神色慌张的下人们,她带着一抹高高扬起的微笑,「景煜,你说我要给王府来个大换血,怎么样啊?」

    「你开心就好。」

    就算他不这么说,她该干也干,但他这么说,却让她心理异常舒服。

    虽然他曾经喜欢过青梅,青梅已死,成为了他难忘的朱砂痣。

    但她又不是奔着爱情来的,只要他符合她的预期,那她也会好好经营这段关系。

    不过,他远远比预期还要好呀!

    老王妃住在蔷薇院,这是她生活了十八年从来没曾踏足过的地方。

    老王妃曾经对她的嫌弃,从不加掩饰。

    如今很好,她光明正大的走进这间院子。

    「小王爷,小王妃。两位来得可真不巧,老王妃刚刚睡下,不如您二位过会儿再来?」

    这婆婆不收儿媳的敬茶,就说明不认可这个儿媳妇。

    这在其他人看来是下马威的行为,常菲菲却淡淡一笑,看着同样敛着笑意的男人,「景煜,既然母妃未醒,我们先回去吧,就不要打扰母妃的休息了。」

    男人很配合她,一副认可的点头:「好。」

    潘嬷嬷傻眼了,「小王爷,你们,就这么走了好吗?」

    常菲菲替男人回答:「不是嬷嬷你说的,老王妃休息,不便打扰吗?」

    潘嬷嬷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。

    她只能傻愣愣的站在原地不知所措。

    子桑玄走了出来,「潘嬷嬷,还不让大哥,大嫂进去?」

    「是。小王爷,小王妃。请。」

    常菲菲看见子桑玄,就有些莫名的心虚。

    子桑景煜自然感受到了她紧绷的身体。

    面色顿时就有些不太好看。

    他打量了一眼更加青春洋溢的少年。

    大家都是自小认识。

    难道,她也喜欢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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